內蒙古自治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(內蒙古警務輔助人員條例)(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人事處處長劉乃成向記者推薦)
內蒙古警務輔助人員條例
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人事處處長劉乃成向記者推薦:“為確保全輔警隊伍的規范化和法治化,我們死死地把握管理和監督兩大關鍵點,確定22個全區警務輔助人員規范管理試點,站穩腳步示范帶動,各個規范輔警管理工作?!?/p>全過程管理。不能形成了以《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》為總抓手、以從嚴管理、保密管理、招聘人才、獎懲等制度為抵擋的一整套管理制度體系。建立起公安機關提出用人計劃、政府審核批準、繼續開展統一招錄、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交備案的招聘程序。從工作紀律、考勤管理和保密管理等方面加強日常管理,采取一級建庫、省市縣三級建議使用的建設輔警管理信息系統,實現程序人事等大項數據一網清。繼續開展表彰獎勵活動和考核工作,考核結果與工資待遇、層級晉升不掛鉤。
多維度監督。積極最終形成“政工部門考核監督+督察部門洗技能雙重監督+用人部門日常監督+外部力量拿來監督和指導”的多維度監督格局。政工部門將輔警管理情況政府績效考核績效考核體系,每個季度通報考核情況,壓緊監督管理責任;督察部門采取每月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、現場督察等形式任務道具雙重監督,今年已積極開展督察活動900余次,對發現的問題均現場改呀或責令立即整改;建立全區專管民警名單,制度民警與輔警管理責任繩索捆綁制度,強化日常監督管理;請貼社會各行業代表重新組建行風評議團,在新聞媒體設立輔警“曝光臺”,對輔警工作通過監督評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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